Alan 30 秒先讲结论
全国购屋者协会HBA建议,接受政府支持的Affordable Housing项目,应该核实真实开发成本,再限制发展商可赚取的合理利润。
HBA提出10%–15%的参考范围。
不过这只是协会建议,不是政府已经规定所有Affordable Housing发展商只能赚10%–15%。
为什么会有这个建议?
本文依据原始 Radar 研究资料整理;政策建议、研究统计与正式生效制度必须分开理解。
为什么会有这个建议?
有些可负担住宅项目可能获得优惠土地、发展密度奖励、税务优惠或其他政府支持。
HBA认为,既然公共资源帮助降低开发成本,这些好处就应该真正反映在买家的售价上。
什么叫Cost-Plus Pricing?
简单讲,就是先核实建屋的合理成本,再加上获允许的利润。
假设每间屋的核实成本是RM250,000。
如果采用成本加成10%的示例,售价就是RM275,000。
如果是15%,售价则是RM287,500。
但这只是解释计算概念,真正的成本项目、利润定义及售价计算方法,仍须由政策制定者明确规定。
为什么不能只是限制利润?
因为成本也必须透明。
如果某些成本被夸大,就算限制利润百分比,买家也未必获得真正合理的价格。
所以HBA同时建议成立独立委员会,负责核实成本、审查售价及监督项目。
发展商有什么顾虑?
发展商同样面对土地、建筑材料、人工、融资及基础设施成本。
REHDA Institute曾指出,受调查的发展商当中,不少认为受价格管制住宅的售价不足以覆盖实际成本。
因此,政策需要兼顾买家负担能力与项目可行性,不能只看其中一方。
买家现在可以怎样判断Affordable Housing?
不要只因为项目名字写着Affordable,就认定它一定适合自己。
买家还应该检查售价、面积、地点、交通、管理费、申请资格、转售限制,以及每月真实供款压力。
🧠 有瓦遮头怎么看?
如果政府用公共资源支持某个住宅项目,当然应该确保买家真正受惠。
但单纯规定一个利润数字,并不能自动解决所有问题。
真正重要的是成本透明、房价合理、品质有保障,以及项目能够如期完成。
Alan 多嘴一句 🗣️
兄弟,Affordable Housing不是在广告写Affordable,买家就一定觉得Affordable。
发展商当然要有合理利润,才有动力继续建屋。
但如果政府已经给了优惠,买家也应该得到实际好处。
重点不是发展商可不可以赚钱,而是政府给的优惠,最后有没有真正帮到买家。


